政府扶持的创业项目-【惠民政策】关于促进就业、扶持创业的惠民政策_80楼网赚论坛|80楼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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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扶持的创业项目-【惠民政策】关于促进就业、扶持创业的惠民政策_80楼网赚论坛|80楼网创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从而做到以学促干,我局全面梳理相关政策,以提高政策知晓率、扩大政策覆盖面。为使全市城乡各类群体享受到相关政策,现将关于促进就业、扶持创业的惠民政策予以公布,方便全市有需求的符合条件的对象申报。 一、 技能提升补贴 受理条件: 1.在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2.一年内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申报对象为企业在职职工、不包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 4.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补贴,已通过高等级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证书享受过补贴的,不得再以同一职业低等级证书申领补贴。 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社保卡(需银行开通金融储蓄功能) 3.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补贴标准: 1.对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按照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2.对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按照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3.对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湖北政务服务网 窗口办理:大冶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714-8762235 二、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受理条件: 1.大冶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未满60周岁)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 2.大冶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未就业)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 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社保卡(需银行开通金融储蓄功能) 3.户口本 4.缴费凭证 5.毕业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对象为高校毕业生提供) 办理方式: 方式一: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大冶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综合窗口办理 方式二: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口所在乡镇的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咨询电话:0714-8762260 政策依据: 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 三、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受理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市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的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冶创业人员),具体包括: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