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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山区某经济普查对象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称接到一个外省手机号码来电,要求配合开展经济普查江苏省科技统计数据处理系统,但追问其具体所属街道和社区时对方又答不出来,希望调查该“普查员”是否属实。 西山区经普办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来电人所在区域的普“两员”中没有来电人所述的电话号码,并及时将以上调查情况答复来电人,提醒其注意鉴别普查员身份,谨防假冒经普工作人员从事非法活动的情况。 接件并办理后,西山区经普办高度重视,及时向昆明市经普办反馈。收到反馈后,昆明市经普办紧急向各经普办传达提醒,谨防因线上经济普查流于形式,让普查对象陷入电诈团伙精心组织的“假经普”,实则“真谋财”。 下面这些常见的诈骗陷阱,第二、三产业及个体等服务业从业者要注意! 常见诈骗陷阱: 谨防“数据失真”受处罚而陷入诈骗陷阱。具体表现为诈骗分子以普查员身份通过拨打电话说明该单位“数据失真”被列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稍后会有工作人员上门进行线下对接,通过帮助处理为由收取相关费用进行诈骗。加上极个别法人单位因其他原因出现虚报、瞒报、漏报数据情况出现,导致“数据失真”因涉及企业利益而认为被列为失信企业导致企业利益受损而被动接受处理。而之前因个别普查员工作不严不实的原因以及工作漂浮,确实未深入第二、第三产业及个体实地进行具体普查,而是流于形式走马观花简单询问相关情况就进行线上上报,综合各方面因素原因导致企业法人容易相信诈骗分子的说辞。其实第五次经济普查就好比五年一度的全身“大体检”,通过全方位的调查来展示国家经济发展的质量,摸清整体经济水平的“家底”。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员都是认真履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的职责,更亲力亲为进入实地普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对于这样诈骗很容易进行甄别,第二、第三产业及个体户平时在如实填报服务业的实实在在的数据,做到“出数精准、真实有效”,不投机取巧,不存在瞒报、虚报的侥幸心理蒙混过关,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底,就“真金不怕火炼”。 谨防“填报不准”需要链接陷入套取银行卡密码陷阱。据人民网-财经-财经频道滚动新闻报道【假“经济普查”电话骗取银行卡密码】案例: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中,南京市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部分单位及个人接到以“经济普查”为名套取银行卡密码的诈骗电话,诈骗分子自称是“江苏省经济普查中心核查办”,按照规定以电话回访的形式核对普查信息,并强调被普查对象要提供银行卡卡号和密码作为补充信息,便于资金往来账目的验证。对于这类型诈骗,目前在清查阶段,普查员不会要求以链接、通过短信等方面了解普查情况,而是到实地出示工作证,表明自己的身份,而且一定是两人一起进行普查,如出现不法分子通过拨打电话、利用AI语音通话,假借经济普查的名义骗取个体法人及第二、三产业法人的验证码或者要求转账或链接等概不予理会,并应当及时进行举报。 谨防“核心机密”解决棘手问题陷入关系疏通费用陷阱。该诈骗的主要形式是自称在普查工作中知晓该企事业、个体户的有关商业秘密,而涉及的“核心秘密”又是第二、三产业及个体法人的棘手问题,并且是一直悬而未决的问题,出于保护企业利益而陷入诈骗。对于这样的问题的甄别,经济普查所需的材料主要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到实地要求出示营业执照以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科目余额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其他与普查无关的材料是不需要提供的,就根本更不会涉及第二、三产业的核心秘密,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目前经济普查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依法依纪依规进行,不存在涉及“核心机密”以帮助解决棘手问题需要疏通各项关系的费用问题。 谨防基层“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畸形攀比陷入精心组织的诈骗陷阱。这一诈骗主要表现为诈骗分子利用基层关键少数干部认为“官出数字,数字出官”政绩观和名利观的心理,在总结各项实际普查数据普遍存在偏低情况,能让数据提高,达到上层领导满意为由要求支付相关费用进行诈骗。诚然数据造假,统计造假追责的模糊化,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部分党员干部和机构对统计普查数据的敬畏。事实上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早已经说明了经济普查目的和意义,主要是为了国家宏观调控和决策,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发展新特征新趋势江苏省科技统计数据处理系统,全面把握我国经济“家底”、更好地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深入了解我国综合国力和经济实力,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全面的参考依据,目前“数海清风”已成为统计系统的共识,也根本不存在通过虚假、谎报、瞒报“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现象。 昆明市经普办提醒:这几个防骗要点,请留意! 第一点,现阶段开展的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要求普查员“地毯式”实地走访,不以打电话询问为主要调查方式; 第二点,普查“两员”上门普查时必须穿着普查员马甲,必须佩戴“两员”工作证; 第三点,经济普查所需材料主要是企业经营数据,且“两员”均签订过保密协议,会对企业经营数据严格保密; 第四点,谨防“数据失真”受处罚而陷入诈骗陷阱、谨防“填报不准”需要链接陷入套取银行卡密码陷阱、谨防“核心机密”解决棘手问题陷入关系疏通费用陷阱等巧立名目的“假经普”陷阱。 第五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任何经济普查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理由向普查对象索取财物、财产、账号密码信息、短信验证码。 昆明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 尊敬的普查对象: 您好!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反映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为准确确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种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2024年1月1日正式普查登记前,需要对各类单位进行全面清查。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工作于2023年8月开始。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到贵处采集清查表信息。 二、请您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请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您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四、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您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您提供的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五、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您单位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昆明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地方普查机构举报。 昆明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871—63103062。 衷心感谢您对昆明经济普查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昆明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 ———END———限 时 特 惠:本站每日持续更新海量各大内部创业教程,一年会员只需88元,全站资源免费下载点击查看详情站 长 微 信:chuangyedemao